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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妇儿工委印发贯彻实施2021—2030年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意见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妇联管理员三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为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开展“喜迎二十大 新规划进万家”活动,在“巾帼秀辽宁”开辟专栏,宣传两纲和两个规划以及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市政府妇儿工委特色措施,推动两纲和两个规划走进千家万户,不断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近日,辽宁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实施<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三大方面安排部署12项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两个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中,统筹推进两个规划实施,推动实现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意见》强调,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两个规划实施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两个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促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要抓好宣传培训,创新宣传途径、形式和方法,营造良好氛围。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两个规划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和家庭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意见》要求,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紧扣目标任务,科学分解落实责任,研究制定两个规划主要目标责任分工,将两个规划实施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和目标管理考核,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两个规划实施。要坚持统筹协调,构建上下呼应的规划体系。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两纲和省级两个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鼓励各地在规划中纳入具有特色性和创新性的举措。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督导检查、报告、会议会商等各项制度,加强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调查研究,鼓励社会参与,推动两个规划落地见效。

  《意见》要求,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强化数据支撑作用。要完善监测统计机制,设立监测评估协调组,研究制定两个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有关部门根据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状况以及两个规划实际需要调整扩充统计指标,完善部门分性别、分年龄统计工作。要健全完善两个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建立常态化调研评估制度,探索建立针对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评估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高质量完成两个规划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