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辽宁女性人才科技创新大赛项目采购的公告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举办第二届辽宁女性人才科技创新大赛(包括选拔赛、决赛、颁奖)服务。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9.84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打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需求
(一)选拔赛
1.参赛数量:项目由各市妇联会同各市直相关部门筛选汇总后统一推荐,原则上每个组别报送参赛项目不超过15个。
2.组别设计:分为巾帼科技创新项目组、巾帼五小创新项目组2个组别进行评审。
3.需在收到参赛人员及项目资料后20日内举办选拔赛。选拔赛采取由专家集中书面综合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由承办单位提出建议名单后报组委会同意后方可组成。选拔赛在1日内完成。提供专家评审场地、所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评审相关资料,提供专家及工作人员1日内两餐,如外埠评委有住宿需求,应当按标准提供评委1日住宿。按相关标准支付专家评审费。
4.每组分别组建兼顾各相关领域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每组指定1名专家作为组长。评审专家需曾评选过省级及以上赛事,评审专家名单及简介需提交大赛组委会备案,如主办方对评委人选提出异议,承办方应按要求进行调整。
5.本组专家为参赛项目打分后取平均得分。各组得分前25名的参赛项目进入决赛。如遇得分相同,由专家组投票后决定。最终筛选50个项目拟晋级决赛。
6.制作2个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用H5,分别为选拔赛前宣传用H5和公布选拔赛成绩用H5。提供选拔赛总结一篇。
7.评审全程邀请公证人员在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相关评审资料留档备查。
(二)决赛
1.参赛人数及分组:50人,共计50个项目。分巾帼科技创新项目组、巾帼五小创新项目组2个组别同时进行比赛。
2.比赛时间:选拔赛结束后20日内举办决赛。选手在决赛前一日6点前报到,决赛在1日内完成。提供选手(50人)及领队(预计15人)65人2日住宿(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内指定的住宿酒店,标准双人间,参赛选手及领队两人一间),如决赛后未获奖选手及领队于当日返程,不再提供当日住宿。提供选手、领队、专家评委、公证人员、工作人员等约100人的3餐(决赛前日晚餐,当日午、晚餐),每人每日餐标不低于80元(自助餐)。如外埠评委有住宿需求,应当按标准提供评委2日住宿。按相关标准支付专家评审费。
3.每组分别组建由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与选拔赛专家不得完全重复。评审专家需曾评选过省级及以上赛事,评审专家名单及简介需提交大赛组委会备案,若对人选提出异议,承办方应按照要求调整相关人选。
4.决赛评审内容:(1)项目路演环节参赛选手通过PPT自我展示不超过8分钟,分值占总分的60%;(2)答辩环节评委提问不超过7分钟,分值占总分的40%。根据路演和答辩总成绩,经公证人员现场公证,评选出相关奖项。
5.决赛现场需提供电脑、投影仪、大屏幕、麦克等设备。比赛背景板1块(依据比赛场地实际,背景板需大小适中、标识醒目),全程录制比赛过程,拍摄每位选手参赛过程照片用于记录比赛,并将其用于制作大赛回顾视频的基础素材。
6.对决赛选手提供一次线下赛前培训,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步参与培训。
7.制作2个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用H5,分别为决赛前宣传用H5和公布决赛成绩用H5。提供决赛总结一篇,用于阶段性验收。
8.于决赛结束当日剪辑制作完成3分钟大赛回顾视频,用于次日颁奖前播放。
(三)颁奖
1.奖项设计:
大赛分组分别设一、二、三及优秀奖,总奖金8万元(含个税)。奖金由赞助单位提供,由承办方代发。
巾帼科技创新组:
(1)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1万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8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5000元;
(4)优秀奖6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1000元。
巾帼五小创新组:
(1)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8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5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3000元;
(4)优秀奖6名:颁发证书,奖励奖金1000元。
证书数量及规格:24个,20厘米*30厘米红色封皮证书(单价在10元以内)。内容:获奖人姓名、获奖项目,第二届辽宁女性人才科技创新大赛巾帼科技创新项目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第二届辽宁女性人才科技创新大赛巾帼五小创新项目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落款:第二届辽宁女性人才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省妇联代章)。
2.颁奖:决赛结束后次日举行颁奖。
颁奖程序:专业主持人主持颁奖;播放大赛回顾视频(3分钟);分等次公布决赛成绩,按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次序进行颁奖;邀请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领导讲话。
嘉宾分享:同主办方共同确定拟邀请嘉宾名单,由承办方负责邀请嘉宾进行政策解读等分享。
布置场地:颁奖场地有大屏幕,可播放视频;主持人麦克、主持台制作粘贴赛事标识及文字。场地内外结合实际布置相关展示展板。
3.提供颁奖活动总结一篇,用于验收。
(四)赛事宣传
承办方需应主办方要求,将各阶段赛事在相关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
五、承接主体条件
1.须为工商注册的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
2.业务范围涵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培训等相关内容;
3.公司或单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人社会正面影响力较大的优先);
4.承接举办过省级赛事、培训、展示等项目,具备三年以上项目经验优先;举办过科技创新类大赛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公告期限
2023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七、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钱虹 024-23250109 1389817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