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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守护权益法律微课堂服务、“大辽姐姐”走基层直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妇联管理员三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实施守护权益法律微课堂服务、“大辽姐姐”走基层直播服务项目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及预算

  项目一:守护权益法律微课堂服务

  (一)项目需求

  1.提供互联网直播课堂服务12次,每次直播服务时间为45分钟。

      2.直播包括视频直播、图文直播等。每场直播提供服务人员,直播服务人员需配合省妇联选定的直播时间、地点,自行准时到达直播地点,按照要求提供直播服务。直播时间、地点由省妇联根据直播内容确定,地点范围为沈阳市。

  3.直播观看需提供不少于2种方式,一是可在“巾帼秀辽宁”微信公众号直接点击观看的直播链接;二是可在指定手机APP中观看,同时具备推送或能够利用其它方式分享观看的直播途径。

  4.直播前完成网络直播间搭建,提前48小时发布直播预告。直播结束后,协助省妇联将直播视频链接在“巾帼秀辽宁”微信公众号,便于网民观看回放。直播结束后,提供直播过程中的照片5-8张,剪辑完毕的3分钟主要内容回顾直播视频2个。

  5.服务提供时间范围:2023年8月-10月。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7.2万元,最后以供应商成交价为准。

  项目二:“大辽姐姐”走基层直播服务

  (一)项目需求

  1.全年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10次,每次直播服务时间为45分钟。

  2.直播包括视频直播、图文直播。每场直播提供视频及图文直播服务人员,需配合省妇联选定的直播时间、地点,自行准时到达直播地点,按照要求提供直播服务。

  3.直播观看方式。需提供不少于2种观看方式,一是可在“巾帼秀辽宁”微信公众号直接点击观看的直播链接,二是可在手机APP或者扫描二维码观看,同时具备推送或能够利用其他方式分享观看的直播途径。

  4.直播结束后,协助省妇联将直播视频链接在“巾帼秀辽宁”微信公众号,便于妇女观看回放。每场直播结束后,提供直播过程中的照片(含标识)5-8张,剪辑完毕的直播视频主要内容回顾视频6分钟以内。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6万元。

  二、承接主体条件

  1.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齐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企业;

  2.能够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直播交流活动策划等,具备三年以上项目经验,可提供直播流量支持的优先;

  3.法人具有社会正面影响力,企业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公告期限

  2023年8月17日—8月21日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由机关采购办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资格性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近五年类似承办活动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性证明材料:两个项目的工作方案。上述资料不全不得参与采购,所有材料需报送一式三份。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如有意向承接此项工作,请于2023年8月23日17点前,报送至辽宁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

 (三)采购人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未中标文件,采购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六、其他事项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方

  采购单位: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405室

  联系人:史秀蕊

  联系电话:024-23250133

  附件:1.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

           2.目录格式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