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项目采购的公告
经辽宁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进行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需要
拟采购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服务。
依托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的省级妇女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阵地,聘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组织留守、困境儿童与“执委妈妈”或监护人等50人参加的13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每场时长2-3小时。应邀公司需要根据省妇联要求策划活动,负责省妇联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团训活动的全面组织实施。
二、采购预算
活动资金预算约为7万元。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打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合本次项目具体要求,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心理咨询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
2023年9月18日-20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5点前。
提交地点:辽宁省妇女联合会505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七、其他事项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联系方式:韩雨彤 024-23250122 1884411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