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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日”主题活动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38日上午,营口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市疾控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家单位在少年宫广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姝,党组成员、副主席赵宇扬,党组成员、副主席姚颖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彩虹门、设置咨询台、摆放多块图文并茂的展板、发放妇女权益相关的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各单位还结合实际,派出业务能手,对广大妇女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疾病控制、禁毒等方面知识进行了现场的解答,切实将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营造出浓厚的法律学习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次,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38日上午,盖州市妇联联合盖州市司法局、盖州市兴隆大家庭妇委会在兴隆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8日上午,鲅鱼圈区妇联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家单位在世纪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8日上午,老边区妇联联合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在老边区影剧院门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8日上午,西市区妇联联合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区疾控中心、营口银行等多家单位在华安社区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8日上午,站前区妇联联合区司法局、营口市交警支队站前大队、建设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在城上城小区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为保障我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下一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以普法宣传月为契机,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宣讲、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引导妇女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家庭文明幸福,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巾帼力量。